國務院日前印發《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》(簡稱《意見》),明確提出加快發展海運保險,提高海運保障能力。業內人士分析認為,海運業有望獲得更多保險資金支持,我國海運保險業迎來發展新機遇。
作為重資產、高風險行業,海運業時常面臨惡劣天氣、操作失誤、市場波動、法律糾紛等諸多挑戰。《意見》的出臺,對于豐富海運保險產品、助力企業分散和轉移風險、促進海運業高質量發展具有積極影響和重要意義。
《意見》強調,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,引導保險資金為科技創新、創業投資、鄉村振興、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提供支持。這將為海運業加快轉型升級和可持續發展提供重要支撐。
為落實好《意見》,提升保險業服務海運業等實體經濟質效,上海仲裁委員會法律顧問易園建議,推動海運保險產品創新,設計更多符合行業需求的保險產品,例如針對特定航線、特定貨物的保險產品,以及與國際海運保險市場接軌的保險產品;提升海運保險服務水平,提供更加專業和高效的保險服務,包括快速理賠、風險評估、海事咨詢等;加大保險資金對海運業的投資力度,通過保險資金的長期投資,支持航運企業更新船隊、提升技術水平、提高服務質量;產融協同強化風險管理,助力航運企業建立全面的風險管理體系,提高對各類風險的識別、評估和應對能力。